欧盟一类医疗器械CE认证MDR欧代协议UDI怎么做
| 更新时间 2024-12-22 08:3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543507220 联系手机 13543507220 联系人 黎小姐 立即询价 |
认证所需的模式
对于几乎所有的欧盟产品指令来说,指令通常会给制造商提供出几种CE认证(Conformity AssessmentProcedures)的模式(Module),制造商可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选择适合自已的模式。一般地说,CE认证模式可分为以下9种基本模式,
模式 A:内部生产控制 (自我声明)(Module A: Internal Production Control)
模式 Aa:内部生产控制,加第三方检测(Module Aa: Intervention of a NotifiedBody)
模式 B:EC 型式试验(Module B: EC Type-examination)
模式 C:符合型式(Module C: Conformity to Type)
模式 D:生产(Module D: Production Assurance)
模式 E:产品(Module E: Product Assurance)
模式 F:产品验证(Module F: Product verification)
模式 G:单元验证(Module G: Unit Verification)
模式 H:全面(Module H: Full Assurance)
基于以上几种基本模式的不同组合,又可能衍生出其它若干种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说,并非任何一种模式均可适用于所有的产品。换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随意选取以上任何一种模式来对其产品进行CE认证。
自我声明模式或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
风险水平(Risk Level) 较低(Minimal Risk)欧盟的产品指令允许某些类别中风险水平 (Risk Level)较低(Minimal Risk)的产品之制造商选择以模式 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的方式进行CE认证。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NB(NotifiedBody)介入。对于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其制造商必须选择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或者模式A外加其它模式来达到CE认证。也就是说,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NB(NotifiedBody)介入。
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的认证过程中,通常均需要至少一家欧盟认可的认证机构NB参与认证过程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根据不同的模式,NB则可能分别以:来样检测,抽样检测,工厂审查,年检,不同的质量体系审核,等等方式介入认证过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证书等。
信息内容的公开化
●规定III类器材和植入式器械和临床医学特性信息内容根据Eudamed向群众对外开放。
●明确提出器材的产品追溯性(UDI)
●除订制和科学研究器材外,别的器材均需创建UDI系统软件;
●UDI信息内容反映在标贴或外包装上(不包含海运集装箱);
●UDI-DI信息内容必须注明于符合性声明中(见Article27);
●Annex VI Part B明确提出UDI-DI包括的信息内容;
●可嵌入、多次重复使用、手机软件、可配备器材的UDI有特别要求(见Annex VI Part C)
●外包装或标识上UDI执行的時间见Article123 (f)。
●UDI 发售实体线由有关部门。
●过渡:Article120强调“在联合会依据第27(2)条发售实体线前,GS1、HIBCC和ICCBBA应被视作的发售实体线”。
对NB明确提出的严格管理
对“公示组织”,新版本MDR耗费大篇幅对它进行职责和标准开展叙述;各NB需依照附则VII的规定再次申请办理MDR的三方审批的受权;
其他转变
EU还对一次性使用器材以及再解决(Article17)和给病人的嵌入器材假体卡(Article18)明确提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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