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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申报评分标准
发布时间: 2022-07-20 15:32 更新时间: 2024-11-14 08:30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评分标准

1.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20分)

B.25%(含)-30%(16分)

C.20%(含)-25%(12分)

D.15%(含)-20%(8分)

E.10%(含)-15%(4分)

F.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6%(含)以上(50分)

B.5%(含)-6%(40分)

C.4%(含)-5%(30分)

D.3%(含)-4%(20分)

E.2%(含)-3%(10分)

F.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50分)

B.25%(含)-30%(40分)

C.20%(含)-25%(30分)

D.15%(含)-20%(20分)

E.10%(含)-15%(10分)

F.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1项及以上I类知识产权(30分)

B.4项及以上II类知识产权(24分)

C.3项II类知识产权(18分)

D.2项II类知识产权(12分)

E.1项II类知识产权(6分)

F.没有知识产权(0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的企业,可直接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已入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撤销其认定资格。

(一)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第二章规定条件的;

(二)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六)未按期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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