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许可证有效性:
与FDA相同,MDEL和MDL必须每年更新,否则将被取消。
MDEL续期(I类)的方式是在4月1日前提交年审申请并支付费用。
MDL更新(II、III和IV类)是通过申报已售出设备的数量来完成的,根据这些数量计算更新费用,到期日为每年11月1日。
2 产品分类“医疗器械”一词涵盖了广泛用于治疗、缓解、诊断或预防疾病或身体异常状态的产品。
根据医疗器械法规SOR/98-282附录1,第1部分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按侵入性程度、接触持续时间、对身体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医疗器械分为I 类、II 类、III 类和 IV 类。加拿大医疗器械分类系统大量借鉴了欧盟医疗器械指令 93/42/EEC。许多规则和术语解释类似于欧盟。但是,根据欧盟分类系统归为一类的医疗器械不一定会根据加拿大医疗器械分类归为同一类。申请人必须遵守法规中规定的规则,以确定其设备在加拿大的适当分类。
医疗器械法规SOR/98-282附录1,第二部分为体外诊断设备分类规则,亦将IVD产品分为I 类、II 类、III 类和 IV 类。具体可参见加拿大卫生部发布的基于风险分类的MD和IVD分类指南。2.2 申请流程:
2.2.1 II类:行政筛查-监管筛查-技术筛查-行政筛查
2.2.2 III类:行政筛查-监管筛查-技术筛查-行政筛查-行政审查1-行政审查2
2.2.1 IV类:行政筛查-监管筛查-技术筛查-行政筛查-行政审查1-行政审查2
注意事项1. 质量管理体系:
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接受CMDCA颁发的CAN/CSA-ISO 13485:03和CAN/CSA-ISO 13485:16证书。因此,所有II、III和IV类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切换到医疗器械单一审核程序(MDSAP),经认可的审核机构审核成功后获得证书(参考CAN/CSA-ISO 13485:16,见修正案SOR 2019-44,第2节)。高风险医疗器械需要TGA符合性评估,而CE认证不是合规性的可接受证据。
2. MDL(批准许可证)是对设备的批准,而MDEL(工厂许可证)是给予制造商/分销商/进口商公司的许可证。
4. 语言:英语和法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