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指令2006/42/EC中明确规定了该指令适用的七类产品:
1.机械
机械是指一个由非人力或其它动物力驱动的、装有或被设计成可以装有驱动系统的,由若干零部件组成的,且至少有一个零部件可以运动的,被设计用来完成特定用途的设备;(工厂用的生产加工设备99%都属于此处定义的机械)
2.可更换设备
可更换设备是指可装在机械设备上的,用来改变或增加机械功能的装置。刀具并不输于这里定义的可更换设备;
3.安全元件
安全元件是指纯粹用来实现安全功能的元件,该元件并不影响机械的功能,如果该元件失效会极大的威胁操作者的安全,这种元件可以在市场上单独流通;
4.提升设备附件
提升设备附件是指安装在提升设备和被提升设备之间的独立设备,吊索和其组件就属于提升设备附件;
5.链条、绳索、丝网
链条、绳索、丝网是指安装在提升设备或其附件上的主要用于提升的元件;
6.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
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是指安装在动力源与被驱动设备之间的传动装置,如果该设备带有防护装置,防护装置与该装置应视为一体,不可分开;
7.半成品机械
半成品机械是指即将组装成为完整机械的设备,但该设备自身不能实现任何功能。独立的驱动系统就是半成品机械。
机械CE认证依据3大认证指令标准:
1、机械指令2006/42/EC Machinery Directive
2、低电压指令2006/95/EC Low Voltage Directive
3、电磁兼容指令2004/108/EC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Directive
机械CE认证指令中所述的机械包括单台的机械、有联系的一组机械和可更换设备。
(1)机械是指的若干个零部件连接而成的组件,其中至少有一个零部件可以运动,并通过适当的制动器、控制装置和动力回路连接起来,并有特定的用途,如物料的加工、处理、搬运、包装等。
主要包括下列各类产品:木材加工机械、金属切削机床热处理设备、地下采矿机械、泵、制革机械、消防设备等等;对于那些为了便于运输而以拆散形式包装运输的机械,因其使用时会组装在一起,所以也应遵循该指令。
(2)机械的组合,为达到同一目的由若干台机械经过适当配置和控制成为一个综合整体,实现完整的功能。如自动生产线、柔性制造系统。
(3)可更换设备是指那些可以改变机械功能的、可拆卸更换的设备,这些设备可投入市场销售,可由操作者将他们与一台或者一系列不同机械或牵引机装配在一起,该设备不是备件或工具。这些设备可自备动力,如装在机床上的车端面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