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是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的简称。。为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直辖的联邦政府机构,其主要职能为负责对美国国内生产及进口的食品、膳食补充剂、药品(包括兽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和辐射类电子产品、疫苗、生物医药制剂、血液制剂,进行监督管理。所有受FDA监管的产品都必须在入境美国之前向FDA进行注册,并且获得有效的注册号码后方可在货物入境时顺利清关。否则将面临货物被FDA扣留或拒绝入境的风险。【点击免费了解FDA法规要求】
下列是中国出口量大的几大类产品的注册要求:1. 食品、饮料&膳食补充剂FDA要求所有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及储存食品的企业必须在出口食品到美国前向FDA进行注册,并且指定一个地址在美国的代理代表其与FDA进行沟通。此外,在货物到达美国港口之前,货物的利益相关方还需要向FDA递交预先申报(Prior Notice)。
2. 医疗器械FDA求所有从事生产、配制、传播、合成、组装、加工或进出口医疗器械的企业在向美国出口前,必须在FDA进行注册。获得有效的注册号码。在注册时还需要指定一个有效的美国代理,代表其与FDA进行沟通和联络。此外,FDA将医疗器械产品划分为如下三个类别:
Ⅰ类 – 一般监控——低风险(如:眼镜,创可贴等)——多数可豁免于510(k)
II类 – 一般监控和特殊监控——上市前申报510(k)——少数可豁免于510(k)
III类 – 一般监控和上市前批准(PMA)——高风险(如:手术用激光,PSA实验等)所有类型的产品均需要在出口美国之前向FDA进行列名,获得有效的MDL号码方可顺利清关。
3. 药品所有生产预期用于疾病的诊断,治疗,症状缓解,处理或疾病的预防中有药理活性或其它直接作用,或者能影响机体的功能和结构的药品工厂必需向FDA进行注册(drug 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并进行产品列名(drug listing),获得有效的NDC号码。非美国公司还必须指定美国代理与FDA进行联络,指定·授权联络人与FDA通信。
4. 辐射类电子产品根据美国FD&C法案中531章的要求,任何电子辐射类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批发商和经销商都要向FDA递交报告。产品报告或产品简略报告必须在上市前向美国FDA递交。年度报告应于每年9月1日递交至FDA,报告需要涵盖从上一次报告结束日(6月30日)以后的12个月期间。此外,非美国公司必须指定一个美国代理与FDA联络。
5. 化妆品FDA目前对于化妆品实行的是自愿注册的原则,即“VCRP”计划。该计划包含两个部分,一个是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注册,另外一部分是产品成分的申报。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要进行企业注册(仅·限于化妆品的生产厂商或者包装商)或者产品申报。企业可以选择在产品在美国上市销售之前,或者之后向FDA进行注册,因为本身化妆品并不需要FDA的注册号码来清关。需要注意的是,尽管FDA针对化妆品执行的是自愿注册的原则,但是目前所有需要在亚马逊,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上上架销售的化妆品,都需要在FDA注册并且获得相应的注册证书后平台方可允许上架。尽管目前化妆品不需要在上市之前经过FDA的上市前审核或者批准,但是FDA对于化妆品的标签,包装等都有严格的要求,若产品的标签或者包装不符合FDA的要求,那么在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时或者之后FDA还是有权利扣留产品,拒绝入境或者强制要求已经上架销售的产品下架。针对FDA监管的所有产品,除了要完成相关的注册外,FDA统一的要求是产品标签都必须符合要求。根据美国海关的数据,FDA所监管的产品中有22%的扣货是因为标签不合格导致的。因此,在出口美国之前,除了保证企业要完成相关的注册外,还需要确保产品标签是符合FDA要求的。否则,即便完成了注册,产品也有可能会面临被FDA扣货,或者拒绝入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