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如何办理欧洲CE认证?
按照CPR指令,制造商必须出具产品性能声明、门窗产品CE认证以及对特定产品的适当性能认证。用于门窗CE认证的两项标准是EN14351门和EN16034,以及EN16034,它们用于门窗CE认证。
EN14351-1:门窗规格、性能指标。在EN14351-1中,有23种性能指标列于窗户和外部行人门,免遭火灾和/或烟零泄漏。企业必须声明符合建筑规范要求的特性。在不需要声明某一特性的性能级别的情况下,制造商可以声明“NPD”无性能决定。
在欧盟,必须声明门窗的四个特征是“热透射率”,“安全装置的承载能力”,“危险物质”和“释放能力”。例如,安全装置可以是防止任何人从打开的窗户掉落的窗户限制器。释放能力包括安装在逃生路线上的硬件,可在紧急情况下轻松释放。
EN16034步行门,工业,商业,车库门和可打开的窗户。产品标准,性能特点,防火和/或防烟特性。
声称具有防火和/或烟雾控制功能的门窗现在符合EN16034的CE认证,它们必须已通过EN14351-1的CE认证。
EN16034确定了适用于所有用于火灾和/或烟雾分隔和/或逃生路线的防火和/或烟雾控制产品的要求。内容说明ZA(证明系统1)包括:耐火
能够释放(逃生路线上的锁门)自动关闭(仅适用于自动关闭防火门)释放能力的持久性-不允许NPD自闭的耐久性-不允许NPD认证机构的工厂生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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