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产品,出口美国需要做FCC-ID认证介绍。
FCC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的缩写,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是监管实体,其根据美国联邦法典(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对无线电设备进行监管。
FCC有两种不同的设备授权审批程序 – 认证(Certification)和供应商的符合性声明(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SDoC)。不同的产品根据功能不同,适用于一种或多种审批程序。
认证(Certification)是严格的RF设备审批流程,适用于有可能对无线电服务造成有害干扰的产品。它是由TCB评估责任方(例如制造商或进口商)向TCB提交的支持文档和测试数据,从而颁发的设备授权。TCB是指FCC认可的电信认证机构( Telecommunication Certification Body)。认证程序的产品测试需要在FCC认可的认可测试实验室进行。
符合性声明(SDoC)是要求产品质量负责人确保设备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的程序。责任方无需向委员会或TCB提交设备授权申请即可完成符合性声明,但是责任方或进口商(经销商)必须根据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测试报告和其他证明符合规则的信息。SDoC是替代之前的Verification和DoC,在2018年11月2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法规要求,需要使用认证程序批准蓄意发射设备intentional radiator (transmitter) ,使用SDoC程序批准非蓄意发射设备Unintentional radiators (digital circuitry)。通俗的说,即是无线产品适用于申请Certification,其他的电子产品适用于SDoC。
依据CFR(联邦法典),常见非蓄意发射设备适用的FCC程序见下表*:
认证和符合性声明均有标识要求。具体可联系我司业务人员索取标识指南。
选择Certification程序的产品,需要确保FCC标识符(FCC Identifier)即FCC ID在产品Label上。
选择SDoC程序的产品,可以选择把FCC标志印在产品标签上,印刷时需要确保比例不变;同时,应当确保合规声明(compliance statements)在产品Label上。
注意事项
Certification的测试必须在FCC认可的实验室进行。
选择Certification认证程序的产品,E-label是可被接受的。
SDoC的责任方必须是美国注册的实体。
SDoC适用范围内的产品,也可以选择使用认证程序;但认证管控范围的产品,只能选择认证程序。